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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四章 表妹的發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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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知道你有手段,但我姓趙的也不是吃素的,你如果要死磕,我一樣陪你奉陪到底!”

徐北望聳了聳肩膀:“無所謂,你要是喜歡的話,現在開始也行!”

“你兒子意圖謀殺,我不過是自衛反擊,如果你覺得有什麽問題的話,可以報警,我就站在這等著!”

“當然咯,我勸你最好還是別這樣做,並非我害怕,只是因為你養而不教犯的錯,會害了你這寶貝兒子一輩子!”

徐北望的話落下,黃天瑞開始沈思起來,他知道對方所說不假,而且這一切似乎都是因為自己而起,而且自己如果報警了,那實在是會害了自己兒子一輩子。

掂量最後,黃天瑞再一次抱起自己的兒子離去,如同上一次一樣,這兩父子招惹上徐北望,怕是他們這輩子最恐懼的噩夢了。

直至這父子二人離開以後,徐北望這才轉過頭來,他忽然發現沈紫文的眼神有些變化,仿佛參差著什麽異樣的情緒一般。

“哼,大男人主義!”沈紫文忽然冷哼一聲,轉身往裏頭走了進去。

隨後,沈紫文從裏面走了出來,從手裏拿著一個小箱子,並且將其遞給徐北望。

“喏,今天有個小屁孩來過,給了我這麽個東西,讓我交給你!”沈紫文說著,將手裏的盒子遞了出去。

徐北望接過盒子,帶著疑惑將其打開。

盒子裏面的東西很簡單,也就只有一個普普通通的發夾,只不過當徐北望看到這發夾以後,臉上立刻流露出憤怒的神態。

這發夾對於徐北望來說並不陌生,這是他送給表妹的禮物,雖然他從小就沒見過自己的親生父母,可卻被一對自稱是自己叔叔的親人給收養。

這叔叔結婚後有一女兒,比徐北望要小三歲,當初這叔叔也就是為了方便照顧徐北望,最終才沒有再生一兒子,所以他對這一家人的情很深。

這也是為什麽,徐北望在上大學以後,還勤工儉學,那是因為他不想給叔叔的家庭太大的壓力,畢竟叔叔也就是開一個雜貨店,收入只能算中低層次。

如今這發夾莫名其妙被人送到手裏,徐北望知道這並非什麽好事,他從陌生記憶中找到一張熟悉的面孔,這丫頭從小就喜歡跟在自己後面玩耍,可愛之餘,那一份親情,更是讓過去的徐北望視如生命。

受這份情緒所渲染,徐北望怎麽也不會置之不理,他拿起發夾後,發現盒子後面還有一行字。

“今晚八點,老地方!”

簡單的一行字不難理解,可落款卻讓徐北望瞬間暴怒起來。

——蛟龍幫!

“媽的,又是這蛟龍幫?”

薛風華也看到盒子裏面的東西,雖然他不知道這發夾是誰的,但他能感受到徐北望身上傳出來的怒火。

“你身上的傷還沒好,又準備上哪去?”沈紫文緊張問道。

徐北望搖了搖頭:“這件事必須我自己一個人去!”

“胖子,你今晚就留在學校,如果出什麽事的話,你幫我把車還給俞君潔!”

“不,我要跟你……”

薛風華正準備反駁,卻讓徐北望一眼瞪了回去。

“我說了,今晚只能讓我一個人去,而且你去了也沒用,這次對方肯定準備妥當了,你去了就必死無疑,可如果我一個人去的話,好歹也有個機會活著回來!”

徐北望的話沒有半點轉彎,雖然薛風華很不願意承認,可事實的確如此,實在是打擊人啊!

“好,好吧!”薛風華一臉幽怨地盯著徐北望:“不過你去歸去,你可得多加小心,實在不行就回來吧,我們再想辦法就是了!”

一旁的沈紫文總算是明白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了,她猶豫再三後,說道:“徐北望,這件事不如你交給我吧?我想,我應該能處理好!”

徐北望聞言苦笑起來,沈紫文當然有能力解決這件事,畢竟她的身份可一點也不簡單啊,就算丟到這麟安市裏頭,多少大人物見了都得點頭哈腰。

只是徐北望根本不想讓沈紫文出手,他們二人之間的關系很微妙,如果在這時候讓沈紫文出手的話,那未來徐北望想要站起來可就很難了,畢竟麟安市的道上肯定會傳出他靠女人上位的話,這對於他未來的藍圖來說,並非好事。

“不,這件事我需要自己去解決!”徐北望笑道:“你放心吧,我答應你的事情一定會做到,我會活著回來參加比賽,更不會讓你失望的!”

沈紫文聞言渾身一顫,一顆心如小鹿亂撞一般,嘴上卻是逞強地說道:“哼,還好你記住了,你要是忘記了,我會恨你一輩子的!”

實際上,沈紫文的內心卻並非這樣想的,她如今只希望徐北望能安安全全地回來,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了,甚至連自己守護的散打社,那個一年前的承諾,一切都不重要了!

或者說,她對徐北望已經產生了一種微妙的情感,這種情感雖然她不想承認,但事實的確如此,它正在萌生發芽,茁壯成長!

黃昏時分,徐北望在薛風華緊張的情緒下離去,在這過程中,薛風華一直沈默不語,他有很多話想說,可最終喉嚨如同灌滿鉛一樣,梗咽而無法言語。

“行了,我走了,都別哭喪著臉,給我備好酒菜,等我凱旋歸來!”徐北望朝身後的幾人揮了揮手,開著薛風華的奧迪車,迅速離去。

“胖子,你說……他不會有事吧?”

沈紫文憂心忡忡地看著車燈在視線裏消失,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。

薛風華牽強地笑道:“不,不會有事的!”

其實薛風華的內心也是七上八下,但他也只能在內心深處鼓勵自己,這是對徐北望起碼的自信。

這一次,徐北望只是帶了一把匕首就前往了,因為他知道,自己帶再多的東西,待會恐怕也會被搜出來。

與其浪費自己的家什,倒不如赤條條地前往,如果對方有埋伏,給他手槍也沒用,畢竟這玩意射程可不遠,還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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